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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城县环境保护局购买机动车遥感监测设备项目中 标 结 果 公 告

浏览量:2425  发布时间:2018/9/29 16:57:00

  

招标编号:商财采招字(2018)-102号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商城县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就商城县环境保护局购买机动车遥感监测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工作,现就本次评标的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招标内容:

1、 项目名称:商城县环境保护局购买机动车遥感监测设备项目;

2、 采购编号:商财采招字(2018)-102号;

3、 招标范围:机动车遥感监测设备采购,采购货物均包括运输、安装、调试、培训 、售后等全过程的服务,详细采购数量及参数见招标文件;

4、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5、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6、 预算金额:500万元;

7、 供货及安装期:合同签订生效30日历天内完成配送、安装、调试工作;

8、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技术标准;

9、 质保期:所有产品质保三年,质保期内如果出现质量问题,应当无条件更换。

二、招标信息:

    1、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9月7日;

    2、开标日期:2018年9月28日 下午14:30;

3、开标地点: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评标委员会成员:刘乃臣  张志广  邱守祺  胡素珍  易成郁。

三、中标结果:

    评标结果如下:

    (1)中标候选人:安徽宝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中标金额:4765500.00元/人民币;

    (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规范和要求;

(4)供货及安装期:合同签订生效30日历天内完成配送、安装、调试工作;

(5)质保期:所有产品质保三年,质保期内如果出现质量问题,无条件更换;

(6)中标人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新产业园仰桥路18号 :

四、收费标准及金额

1、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行为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等相关文件执行,由中标人支付。

2.中标代理服务费金额:56420元

五、中标结果公告媒体及期限:

本中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结果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商城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6-797708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5978595285

 

 

 

日期: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