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湖金融中心一区项目已经豫郑郑东房地【2015】03318号、二区项目已经豫郑郑东房地【2015】03320号核准备案、龙湖金融中心C4-03地块项目已经豫郑郑东房地【2015】03321号核准备案,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中交(郑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建设项目景观绿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工程概况:龙湖金融中心一区、二区、C4-03地块项目占地面积48888.08平方米,拟建写字楼4栋,地上13层、地下三层;商业楼2栋,地上局部四层、地下三层。总建筑面积约282981.2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68878.2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14102.96平方米(含人防面积和地下车库)。
2.2项目名称:郑东新区龙湖金融中心一区、二区、C4-03地块项目景观绿化工程施工
2.3招标编号:HNYD2017-035
2.4招标范围: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包含的所有景观绿化工程深化设计、绿植种植、设备供应、安装施工、检测、调试、试运行、技术服务和培训、相关文件的提交、相关手续的办理、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保养服务等,其中标人应保证所种植树木、花草等在质保期内100%的成活率,质保期内应执行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标准,并达到观赏景观效果。
主要包括并不限于:
土建及景观工程:包括道路、停车位、景观结构、硬质铺装、种植池、花坛、景观小品、坐凳、景墙、台阶、土方回填、种植土回填等;
室外给排水工程:景观灌溉给水系统、室外雨污水系统、雨水回收系统、中水系统、化粪池等;
室外电气工程:配电箱、电气配管、电缆敷设、灯具设备采购与安装、为室外标识配电到位等;
苗木种植工程:草坪、树木、灌木、花卉的采购、种植、防风、防寒措施,两年成活期中的养护及补种;苗木种植土所需混配的肥料、添加剂及土壤改良等的购置及旋耙、搅拌、病虫害的防治等内容;配合光导管安装单位预留施工井孔。
2.5建设地点:郑东新区副CBD龙湖湖心岛;
2.6工期要求:161天;开工日期:2017年8月25日;竣工日期:2018年2月2日;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合格。配合总包单位C4-11#楼获得“鲁班奖”、其余工程获得“中州杯(省优质工程);配合总包单位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2.8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近五年(自2011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建过两项以上(含两项)已通过竣工验收符合以下条件的类似项目的园林景观绿化工程:合同额≧1500万元;类似业绩以合同、竣工验收单(或建设单位出具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合同付款发票底联、银行付款对账单(合同付款发票底联、银行付款对账单报名时携带复印件,开标时携带原件)为准。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机电、市政、建筑工程专业均可),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经理业绩: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五年(自2011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来作为项目经理,承担过至少一项已通过竣工验收且合同额≧1500万元的类似项目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且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类似业绩以合同、竣工验收单(或建设单位出具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合同付款发票底联、银行付款对账单(合同付款发票底联、银行付款对账单报名时携带复印件,开标时携带原件)为准。
3.4投标人须具备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开具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
3.5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查询日期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 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类似项目指:住宅、办公楼、酒店项目。
4、投标报名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于2017年7月 14日至2017年7月2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至11:30,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资料一套至4.2所列报名地点报名。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处理事务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在该单位2年及以上缴纳社保的证明。携带前述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企业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合一后的营业执照);携带前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企业工程业绩,提供合同、竣工验收单(或建设单位出具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合同付款发票底联、银行付款对账单的原件,提供发票底联和银行付款对账单金额均不得低于合同额的60%;携带前述资料的原件(合同付款发票底联和银行付款对账单报名时不带原件,开标现场须验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拟派项目经理有效的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居民身份证;项目经理没有担任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经理的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盖公章);携带前述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项目经理工程业绩,提供合同、竣工验收单(或建设单位出具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合同付款发票底联、银行付款对账单的原件,提供发票底联和银行付款对账单的金额均不得低于合同额的60%;携带前述资料的原件(合同付款发票底联和银行付款对账单报名时不带原件,开标现场须验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6)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开具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携带前述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7)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状况说明书(本项复印加盖单位章)。携带前述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8)投标人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9)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查询日期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 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备注:上述材料应根据“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具体要求提供;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资格;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4.2报名地点: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金水路与东风路南路交汇处绿地新都会2号楼A座15楼1505室) 。
5、资格预审方法如果报名的投标单位数量在7家以上时,招标单位保留资格预审的权利。如果报名的投标单位数量少于等于7家时,本次招标不进行资格预审,在评标时进行资格后审。
6、招标文件的获取6.1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知后5日内,到获取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见招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招 标 人:中交(郑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 0371-5338802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路与东风路南路交汇处绿地新都会2号楼A座15楼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0371—56572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