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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废除商丘市城区市政道路建设工程PPP项目第四标段中标人资格的情况说明

浏览量:2562  发布时间:2018/9/29 11:47:00

商丘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废除商丘市城区市政道路建设工程PPP项目第四标段中标人资格的情况说明

 

受商丘市城市管理局委托,发布关于商丘市城区市政道路建设工程PPP项目废除第四标段中标人资格的情况说明,现将该情况说明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商丘市城区市政道路建设工程PPP项目第四标段

2、招标编号:商政采[2017]34号 

二、废除中标人资格原因:

商丘市城区市政道路建设工程PPP项目第四标段于2017年5月23日发布资格预审公告,2017年8月17日发布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为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牵头人)、上海浦耀信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商丘鸿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招标工作完成。但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未在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30日内)内与商丘市城市管理局签订合同,已构成违约。商丘市城市管理局于2018年7月25日委托河南君盟律师事务所向中标单位牵头人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发送律师函,要求其十日内与商丘市城市管理局签订合同,目前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仍未落实与商丘市城市管理局合同签订事宜。商丘市城市管理局于2018年8月31日向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发送《商丘市城市管理局关于终止商丘市城区市政道路建设PPP项目第四标段合作的函》,明确告知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由其中标的商丘市城区市政道路建设工程PPP项目第四标段项目按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放弃中标处理。

鉴于以上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商丘市城市管理局废除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牵头人)、上海浦耀信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商丘鸿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中标人资格,对商丘市城区市政道路建设工程PPP项目第四标段进行二次招标。

三、发布公示媒体:本次情况说明同时发布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商丘市政府采购网》上。其他网站转载不负法律责任。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商丘市城市管理局

地    址:商丘市神火大道89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8537037703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冉屯北路9号中机工程大厦

联 系 人:路女士

电    话:0370-2295126   15537015951

 

各投标人对本项目的情况说明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单位和招标代理公司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018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