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南阳市实验中学的委托,对其公寓楼及大门维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及编号1.1项目名称:南阳市实验中学公寓楼及大门维修工程
1.2.招标编号:NYZJGK2018-149
1.3采购编号:宛财采购252号
2.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18年9月3日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3.评标信息3.1评标日期:2018年9月27日3.2评标地点: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
3.3评标委员会成员:王荣增、张海存、司应哲、党环宇、王文东
4.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河南天工建设集团公司
投标报价
2407891.30元
质量要求
合格
工期
56日历天
企业业绩
南阳市实验中学校舍维修工程
项目经理业绩
/
项目负责人
姓名
有无在建工程
执业资格等级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
钟光献
无
二级
豫241060802223
豫建安B(2009)1302121
得分情况
河南天工建设集团公司
94.93
5.评标结果公示期
中标结果公示期:2018年9月28日 —— 2018年9月30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在法定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电子邮件均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6.本结果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结果公告在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阳市实验中学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603777957
地址:南阳市进贤街36号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www.hnhhzx.cn)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377-63539998 18338109269
地址:南阳市卧龙路三顾缘玉雕城院内
日期:2018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