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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阳县实验幼儿园空调采购项目(二次)中标公告

浏览量:5452  发布时间:2018/9/21 19:56:00

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原阳县实验幼儿园的委托,就原阳县实验幼儿园空调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原阳县实验幼儿园空调采购项目(二次)

二、采购项目编号:原交采2018GB72号

三、采购项目内容:空调

四、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08月27日

五、定标日期:2018年09月21日

六、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8年09月18日

评标地点: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评标室

评标委员会名单:刘汉生、孙炳呈、 王英姿 、 李海英 、 陈丽英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名称:新乡市伟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单位地址:新乡市金穗大道南华二期三号楼西侧活动中心2层

中标金额:126,750.00元

交货期:5日历天

质保期限:6年

七、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为8000.00元,由中标人支付。

八、招标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招标人:原阳县实验幼儿园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15537382626

地址:原阳县北干道中段

招标代理: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胡先生

电    话:13782526170

地址:郑州市航海路与经开第六大街商鼎创业大厦5楼

中标公告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9月25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满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018年0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