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始县环保、公安机动车尾气联合执法点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固始县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就固始县环保、公安机动车尾气联合执法点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固始县环保、公安机动车尾气联合执法点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GCGZ-2017-0104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项目地点:河南省固始县
招标规模:购置固定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设备2套,移动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设备1套,详见招标文件。
供货及安装期:签订合同后18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设备调试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质量合格标准
质保期:供方对货物提供 1 年的质量保证期和终身维护服务
采购预算:742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满足《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满足以上要求:
(1)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并具备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
(2)经审计的2016年度财务报告(公司成立年限不足的企业应提供其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具备企业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具有相关产品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投标人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开具的唯一专项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接受一家投标人投标;代理商和制造商同时报名的,只接受制造商。
4、投标人须到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5、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河南省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四、报名有关事项: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13日至2017年7月20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节假日休息);
报名地点: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09室;
2、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开户许可证、产品唯一专项授权书(经销商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查询打印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1 上述报名资料应根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对应的具体要求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授权书、书面声明留原件);
2.2 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五、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7年7月13日至2017年7月20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节假日休息)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层2209室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本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8月04日09时30分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商务22层开标室
七、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7年08月04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商务22层开标室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网上发布。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固始县环境保护局
地 址:河南省固始县蓼北路西段
联系人:丁先生
联系方式:0376-8182758
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层
联系人:王女士、郑先生
电话:0371-63976573/63976168
固始县环境保护局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