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洛阳卷烟厂的委托,就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洛阳卷烟厂易地技改质检部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的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洛阳卷烟厂易地技改质检部项目
1.2招标编号:LY/JG GK/2018-019
1.3项目实施地点:洛阳市伊滨区
1.4招标范围:
1.4.1恒温恒湿实验室:恒温恒湿实验室的设备系统及控制系统的优化设计、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
1.4.2常规实验室通风系统:实验室区域内通风系统的优化设计、供货、安装及调试(含实验室排风废气净化系统);
1.4.3实验室供气系统:供气系统优化设计、供货、安装及调试;
1.4.4实验室给排水:给排水系统的末端连接(招标人负责将给排水管道引到所需位置并安装阀门),包括深化设计、供货、安装、验收等;
1.4.5实验室家具(含实验凳):实验室家具优化设计、供货、安装及调试;
1.4.6实验室配电:
1.4.6.1工艺及设备配电:招标人负责将电缆引至工艺配电总箱和设备配电总箱,工艺配电总箱(含)和设备配电总箱(含)至各配电分箱、各配电分箱至各用电点末端之间布线由投标人负责;
1.4.6.2照明配电:实验室房间内的照明配电,由投标人负责从配电箱布线至各个功能房间。
1.4.7实验室装饰:投标人负责深化设计及施工;包括实验室房间内的彩钢板保温墙(含设计图纸中实验室之间玻璃窗,玻璃窗采用双层钢化玻璃)、吊顶、地面、墙面、门(含与走廊相邻的门体)、照明灯具等全部装饰工作,实验室之间实体墙由总包完成;
1.4.8恒温恒湿实验室空调系统室外机及通风系统风机均设置于屋面适当位置,各系统穿越楼板的风井、管井、设备基础、防雨小鸟屋等由投标人提供具体位置和尺寸等要求,由招标人完成预留;
1.4.9实验室区域内消防系统和中央空调系统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有义务配合施工;
1.4.10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
1.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6工期:100日历天。
1.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及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一次性竣工验收合格。
二、公示媒体:
本次评标结果公示同时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家烟草专卖局网》上发布。
三、评标信息:
3.1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9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3.2评标地点:中科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1806会议室
3.3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天津市机电设备工程成套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5003271.26元
投标质量:符合《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及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一次性竣工验收合格
项目经理:彭丹 证书编号:津112171714086
投标工期:100日历天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
第二中标候选人:郑州瑞孚净化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4772975.86元
投标质量:符合《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及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一次性竣工验收合格
项目经理:张吉 证书编号:JJ00395504
投标工期:100日历天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
第三中标候选人:天津恒益建安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4988808.94元
投标质量:符合《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及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一次性竣工验收合格
项目经理:权永坡 证书编号:津212101009465
投标工期:100日历天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
四、废标情况及原因:
无。
五、公示时间:
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间为2018年9月21日— 2018年9月27日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人签字并盖章)向招标代理公司提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洛阳卷烟厂
地址:洛阳涧西区南昌路172号
联系人:薛先生
电话:0379-64315012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李女士
电话:0371-66690001 66690002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州大道与黄河路交叉口金成时代广场9号楼18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