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偃师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的委托,现对偃师市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聘请第三方机构服务项目(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公开招标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偃师市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聘请第三方机构服务项目(二次)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偃政采【2018】200号
项目编号:偃公采〔2018〕081号
代理机构招标编号:JZDLY-DL-20181529
二、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概况:聘请第三方机构负责实施偃师市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清查指导认定、报表审核汇总、平台建设等专业性工作;
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预算金额:90.4万元;预算控制金额:90万元;
5.服务期限: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和行业标准;
7.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公开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公开招标公告于2018年8月28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偃师市)》上发布。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8年9月19日
评标地点: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评标一室
评标委员会:王小军(小组组长)、秦彩霞、黄玲玲、马千惠、陈希民(业主评委)
五、成交信息:
中标单位:洛阳大和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中标单位地址:洛阳市西工区洛浦路华源河畔明居7幢2单元1406室
中标金额:746800.00元(人民币柒拾肆万陆仟捌佰元整)
服务期限: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项目负责人:裴精(证书编号:1100D1910001)
六、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6000元,由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参照洛采购[2015]10号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中标公示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偃师市)》上发布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偃师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
地 址:偃师市华夏路13号
联系人:陈希民
电 话:0379-67719479
代理机构: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宝龙城市广场一期8号楼2201室
联系人:蒋婷
电 话:0379-80873637
邮 箱:jianzhidaly@163.com
本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18年9月21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人社保证明(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