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 本竞争性磋商项目洛阳高新区法院新建审判法庭车道钢结构玻璃雨棚工程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采购人为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的条件,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项目概况及采购条件
(1)项目名称:洛阳高新区法院新建审判法庭车道钢结构玻璃雨棚工程项目。
(2)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洛阳市高新区法院地下车库采光井工程,工程采用玻璃8+1.52pvb+8双钢化夹胶安全玻璃、平面及立面点玻幕墙,铝板收边;钢梁(主梁150*250*4镀锌方钢、次梁100*100*4镀锌方钢),钢柱150*250*4钢方管喷刷氟碳漆等。
(3)建设地点:洛阳高新区
(4)政府采购编号:高新政采磋商-2016-31
(5)工程预算:约 70万元
(6)工 期: 45 日历天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8)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9)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0)采购内容: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11)承包方式:中标价加变更签证
(12)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一个标段
窗体顶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幕墙设计施工贰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供应商须提供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否则其投标不被接受。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6月5日至2017年6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洛阳市高新区河洛路与三山路交叉口润升大厦11楼华明公司报名。
2、报名时须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并携带以下证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原件为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以上证件报名时出示原件,并提供所有证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复印件1套。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时间:同报名时间
2、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地点:河南华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洛阳市高新区河洛路与三山路交叉口润升大厦11楼)。
3、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六、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7年6月16日上午09点30分
2、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河南华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洛阳市高新区河洛路与三山路交叉口润升大厦11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不承担责任。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地 址:洛阳高新区春城路与华夏路交叉口 联 系 人: 高先生 电 话: 0379-63158396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华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高新区河洛路与三山路交叉口润升大厦11楼
联 系 人:习先生
电 话:0379-69955800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