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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氏县交警大队创建园林县城绿化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浏览量:4417  发布时间:2018/9/19 10:39:00

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受尉氏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就尉氏县交警大队创建园林县城绿化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将本次谈判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尉氏县交警大队创建园林县城绿化项目

招标编号:尉财采竞谈2018296号

二、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2018年9月10日至2018年9月12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招标公告。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8年9月18日

评标地点:尉氏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三楼会议室

四、评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

开封市生旺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58215.65元

投标质量:合格

投标工期:15日历天

注册建造师:王鹏飞

证书名称及编号:二级建造师 豫241151578412

地址:尉氏县建设南路路东

第二中标候选人:

河南鸿森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58758.65元

投标质量:合格

投标工期:15日历天

注册建造师:刘亚飞

证书名称及编号:二级建造师 豫241161688765

地址:辉县市学院路南段路西

第三中标候选人:

河南省万通阜康建筑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58760.72元

投标质量:合格

投标工期:15日历天

注册建造师:周振华

证书名称及编号:二级建造师 豫241141449647

 

五、公示媒体;

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2018年9月 19  日至2018年9月 21  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各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中标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委托书应注明具体质疑事项)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六、代理服务费收取信息:

收费标准:按照《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收取。

本项目收费金额:1600元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尉氏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联   系  人: 王先生

联 系 电 话: 13703785123

地址:开封市尉氏县人民西路与滨河西路交叉口西600米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尹女士  

联 系 电 话:0371-22969968

地址:开封市金明区汉兴路蝶御花园1栋2单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