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洛阳市文物考古研究院委托,就洛阳市文物考古研究院馆古籍预防性保护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标书编号:洛阳市文物考古研究院馆古籍预防性保护设备采购项目,洛政采代[2018]231号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洛政采代〔2018〕231号
三、中标项目简要说明:
本次采购主要分为一个标段,主要采购内容有:密集型善本文物安保处藏设备、密集型组合文物安保储藏设备、密集型报刊文物安保储藏设备、组合型恒温恒湿文物安保储藏设备等。供货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50天内。
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8月24日至2018年8月30日
五、评标日期及地点:2018年9月14日,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评标5室
六、评标委员会名单:宋润芳、潘玉凤、袁新华、李雯、侯秀敏
七、中标人名称和地址:河南鑫星文保设备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洛阳市伊滨区庞村镇西庞村
八、中标金额:壹佰捌拾捌万伍仟柒佰玖拾玖元整。¥1885799.00元
九、公告媒体: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
十、公告期: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一、公告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二、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三、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11000.00元,由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向本代理机构支付,中标人无需支付。
十四、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单位:洛阳市文物考古研究院
地 址:洛阳市开元大道232号
联 系 人:侯秀敏
电 话:0379-65156923
十五、采购代理机构(总公司)名称、地址、联系人(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工号)及电话:
名 称: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太康路与长兴街交叉口东北角上德苑2单元1003室
联系人:刘彦兵
电 话:15225520710
邮 箱:luoyanghuilong@163.com
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