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漯河卷烟厂2017年安防监控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HYC2017FW-12
本招标项目“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漯河卷烟厂2017年安防监控设备采购项目”已由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批准进行招标,项目资金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漯河卷烟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范围及要求:
1.1 招标范围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及服务要求
1
高清网络红外球型摄像机
2
台
2
高清网络红外枪式摄像机
4
台
3
高清网络红外半球型摄像机
1
台
4
监控硬盘
19
块
1.2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1.3 交货地点:漯河卷烟厂。
二、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已落实。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及一般纳税人资格, 企业证照齐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本招标项目相关货物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良好的供应能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代理商需具备生产商授权书;
3.3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且在公告之日起至开标之日内由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显示无行贿记录;
3.4 投标人应按照附件格式出具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以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往前推36个月),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投标人自行承诺)加盖公章装入投标文件中;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4.1 购买时间:2017年7月12日—2017年7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休息)
4.2 购买地点:中建联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1201房间(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9号王鼎国贸大厦A座1201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五、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交资料
5.1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5.2 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
5.3代理商须出具生产商授权书;
5.4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5.5投标人认为需补充的其他文件;
特别提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5.1-5.4项资料原件审验,留复印件一套存档(复印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地 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www.hnzbcg.org.cn)、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漯河卷烟厂网站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漯河卷烟厂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395-2677010
地 址:漯河市人民东路518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建联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9号
联 系 人:杜女士 冯女士
电 话:0371-87520522
邮 箱:zjlzbdl@126.com
附件: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格式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格式
致: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漯河卷烟厂
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以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往前推36个月),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投标资格条件,特此声明。
若招标采购单位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内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投标,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声明人:(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