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垃圾处理场第一填埋区封场项目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延津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延津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委托,现对部分内容变更如下:
1、第二标段绿化植被,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资格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现取消该标段所有与“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关的要求。
2、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单位:延津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齐先生 张先生
电 话:15903867188 13569432567 0373-7629368
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 李女士
电 话:0371-55365976 18339985091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中州大道与黄河路交叉口金成时代广场6号楼808室
延津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2017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