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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中原新区庙王安置区项目土方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浏览量:2670  发布时间:2017/6/5 16:09: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中原新区庙王安置区项目已由中原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以中原发改统计字(2016)12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西流湖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东、西地块安置区土方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市中原新区庙王安置区项目土方工程施工;  

2.2招标编号: QSZBS201705024号;  

2.3 建设地点:水东路以东,富贵路以南,兰州路以西,中原路以北区域;  

2.4建设概况:郑州市中原新区庙王安置区项目为新建安置住宅房,商业用房及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用房,同时建设道路、绿化、围墙等附属设施工程。用地面积约104561平方米(约156.84亩),规划总建筑面积49666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6596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30700平方米。其中东地块总建筑面积约291274M²,土方施工量约42万m³;西地块总建筑面积约205390M²,项目土方施工量约60万m³;  

2.5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基坑、桩间土的开挖、外运,桩泥、桩头的清理、外运等所有土方挖运工作;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2.6质量要求: 合格,符合郑州市土方清运、填埋及扬尘整治相关规定;   

2.7工期:每地块的打桩工作面以上基坑开挖工期为75天;每地块的桩间土开挖工期为30天;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含叁级)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并在设备、技术、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现阶段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企业业绩:投标企业在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单份合同土方施工量约50万立方米或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1项(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报名时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  

3.4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持有检查机关出具的、未显示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开具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查询对象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3.5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14年、2015年、2016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3.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各投标单位可就我单位2017年6月5日发布的《郑州市中原新区三十里铺中地块安置区项目土方工程施工招标公告》、《郑州市中原新区庙王安置区项目土方工程施工招标公告》,两个项目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项目;如果一家单位同时在两个项目中均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只能选取工程量较大的项目作为中标人,另一个项目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4、报名须知:  

4.1 报名时间:2017年6月5日至 2017 年6月9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3:00 时至 6:00 时;  

4.2 报名地点: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9层910室(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南门对面);  

4.3 报名时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企业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及相关资料、《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信息、《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企业2014年--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证明材料、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开户许可证。以上证件验原件留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注: 1、根据豫建[2016]38号文件第二条规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可不提供原件,但应提供盖章复印件及网上查询结果,保证查询信息与复印件一致。  

 2、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5. 招标文件的发售  

5.1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5.2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同报名地点,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8、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招标人:郑州西流湖控股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女士  

联系电话:0371-86536813   

联系地址:郑州市中原区中原中路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25层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先生   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1-53360708   0371-55256826  

联系地址: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910室(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南门对面)  

邮政编码:450000  

公司网址:http://hnqs.zzjs.com.cn  

   郑州西流湖控股有限公司                                            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