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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张兴庄城中村改造项目结果公示

浏览量:3681  发布时间:2018/9/13 10:03:00

 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张兴庄城中村改造项目结果公示

项目编号:新交GCZB-2018-0486

河南中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新乡市新城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张兴庄城中村改造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招标,现就本次招标的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 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张兴庄城中村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新交GCZB-2018-0486

二、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张兴庄城中村改造项目,建筑面积约9.9万平方米。(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三、招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8月13日

发布媒介:《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8年9月07日上午9:00时

开标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7开标室(地址: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四楼)

五、评标委员会名单:李根华、关伟锋、王保军、王冬青、张菊香

六、评标结果:

一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省第二建筑工程发展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106736471.20元

工期:650日历天    质量:符合国家行业验收标准

项目经理:张守河   注册编号:豫141060801271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省凯达建筑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06563665.43元

工期:650日历天      质量:符合国家行业验收标准

项目经理:王德祥     注册编号:豫141111109927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五建第二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07600511.86元

工期:650日历天       投标质量:符合国家行业验收标准

项目经理:吴万强      注册编号:豫141161727932

 

二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省第二建筑工程发展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91728718.24元

工期:650日历天      质量:符合国家行业验收标准

项目经理:张守河     注册编号:豫141060801271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省凯达建筑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91580196.35元

工期:650日历天       质量:符合国家行业验收标准

项目经理:王德祥      注册编号:豫141111109927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五建第二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92075223.91元

工期:650日历天    质量:符合国家行业验收标准

项目经理:叶宝亮   注册编号:豫141171728925

 

三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0.555%

工期:随施工工期    质量:合格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王孝振    注册编号:41009410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省华夏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0.555%

工期:随施工工期     质量:合格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陈森    注册编号:41007324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省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0.582%

工期:随施工工期    质量:合格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张豪    注册编号:00436729

有关情况说明:河南省第二建筑工程发展有限公司同时在第一标段和第二标段为第

 

一中标候选人,根据: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张兴庄城中村改造项目变更及补充公告中:三、变更及补充内容:1、1)招标公告中增加:投标人可以同时投报两个施工标段,只能中一个标段,如投标人同时在两个施工标段中排名第一,则优先选择金额较大的一个标段中标的要求,二标段顺延中标人为河南省凯达建筑有限公司;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 新乡市新城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8937371063 

代理机构:河南中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姚砦路133号金成时代广场9号楼2502室

联 系 人:尚勤浩

电    话: 0371-63932075  15037304563

八、中标服务费收取: 中标人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 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规定向代理机构支付;(一标段:308900元整        二标段:288700元整     三标段:15800元整)

九、监督单位及电话:

监督部门: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

电    话:0373-3686565

评标结果公示期:3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谨对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各投标人表示衷心的感谢!

 

  新乡市新城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中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