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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前县侯庙镇大杨小学院内改造、打渔陈中学附属设施建设工程

浏览量:1713  发布时间:2017/7/13 11:42:00

1、招标条件  

台前县侯庙镇大杨小学院内改造、打渔陈中学附属设施建设工程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台前县教育体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台前县侯庙镇大杨小学院内改造、打渔陈中学附属设施建设工程  

2.2招标编号:HNHYPY17003  

2.3项目地点:台前县境内  

2.4项目概况:活动场地建设、地面硬化、墙体涂料粉刷的附属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5项目总投资:约350万元  

2.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7工    期:18日历天/每标段  

2.8质量要求:合格  

2.9标段划分及投资:共2个标段:  

第一标段:台前县侯庙镇大杨小学院内改造工程,地面硬化、墙体涂料粉刷等附属工程,投资约160万元;  

第二标段:台前县打渔陈中学附属设施建设工程,活动场地建设等附属工程,投资约190万元;  

注:每个投标企业只能参与一个标段的投标活动。  

2.10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需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拟派项目注册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有在建工程项目,直至本项目结束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中任职,投标人应出具拟派项目注册建造师无在建承诺书;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以上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注册建造师和技术负责人已缴纳近一年的社会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证明及个人明细);  

(4)拟派管理人员必须有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或预算员且专业对口并持证上岗,以上人员为本单位员工,且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已缴纳近一年的社会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证明及个人明细);  

(5)2014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企业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施工业绩,以网上查询到为准(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网上查询到的公示并截图打印);  

(6)2015、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7)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出具告知书时间须在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有效,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注册建造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报名时间及地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13日至2017年7月19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北京时间,周六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和按以下顺序胶装成册并逐页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在台前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能够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阅到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查询网页截图);  

(3)注册建造师身份证复印件、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证明及个人明细)及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单位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4)技术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书、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证明及个人明细);  

(5)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或预算员身份证复印件、岗位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证明及个人明细);  

(6)2014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企业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施工业绩,以网上查询到为准(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网上查询到的公示并截图打印)。  

(7)投标企业2015、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8)《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注:拟派本项目人员报名时与开标时必须一致,不得更换。  

4.2、招标文件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8月4日上午9时00分  

5.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濮阳市阳光大厦三楼(濮阳市振兴路与中原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北)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第一标段:贰万元整(¥:20000 元)第二标段:贰万元整(¥:20000 元)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从公司基本账户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特别提示:在转账单或电汇单用途栏中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过期不到账的按无效标处理。  

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  

银行账号:41001510834052500586  

银行行号:105502000357  

注: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及标段完成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保证金在银行之间划转所需要的时间,以确保其在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  

7、发布招标公告媒体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台前县教育体育局  

联系人:孟先生  

电 话:0393-2214817  

地址:台前县纬六路与经六路交叉口西北角台前县财政局812室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393-8602097    18339318371  

地址:濮阳市中原路西段馨雅花园5号楼3单元4楼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单位  

2017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