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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郑东新区84中、永平路小学景观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浏览量:3870  发布时间:2017/6/5 16:11: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郑东新区84中、永平路小学景观绿化工程以郑东发改统计发改[2015]179号、郑东发改统计发改[2015]181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比例100%。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郑州国家干线物流港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景观绿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市郑东新区84中、永平路小学景观绿化工程施工  

2.2招标编号:XCZB23-1705085  

2.3建设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84中位于中周路与万通路交叉口东南角(永平路小学东侧),郑州市郑东新区永平路小学位于中周路与万通路交叉口东南角。  

2.4项目概况:郑州市郑东新区第84中学改扩建项目,校区位于郑东新区永平路以北,东周路以西,万通街以南,其中规划用地36935.94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为17872.8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3390.9平方米;郑州市郑东新区永平路小学改扩建项目,校区位于郑东新区永平路以北、中周路以西、万通街以南,其中规划用地24164.6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12333平方米,其中地上7925.53平方米。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2.6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7工期要求:工期为60日历天。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9:项目总投资:郑州市郑东新区84中和永平路小学景观绿化工程施工项目总投资约6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企业,经营范围需包括“园林绿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资格证书,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无在建和正在承接的项目,并与公司具有劳动合同关系;  

3.3提供报名单位在2014年5月1日以来为拟派项目经理、2016年5月1日以来为法人授权委托人缴纳的连续社会保险证明(保险证明须是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  

3.4业绩要求:2014年1月1日以来,企业具有已完成或在建的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00万的类似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在建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已完成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完工)验收报告,合同须盖有合同双方骑缝章);2014年1月1日以来,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已完成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00万的类似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或交工)验收证明,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或交工)验收报告需体现项目经理姓名,合同须盖有合同双方骑缝章);  

3.5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未处于“失信被执行人”状态(以“信用中国”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涵盖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法人授权委托人)  

3.6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涵盖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法人授权委托人),以发布招标公告报名日期内开具的为准;  

3.7外省建筑业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后,方可参与报名;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6月05日至2017年06月0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至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西北角国奥大厦22层2209室进行报名。  

现场报名时请按以下顺序整理报名资料1套(复印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并请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经现场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  

4.1.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留存)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法人身份证件;  

4.1.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营业执照不再要求提供原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并且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企业信息网站查询页并加盖公司公章);  

4.1.3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职称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劳动合同,无在建和无正在承接工程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投标人在2014年5月1日以来为拟派项目经理、2016年5月1日以来为法人授权委托人社保缴纳证明(社保证明须是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  

4.1.4企业注册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以发布招标公告报名日期内开具的为准;  

4.1.5网页版的“信用中国”网站发布的投标人信用信息(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  

4.1.6企业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在建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在建证明,已完成项目提供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完工)验收报告,合同须盖有合同双方骑缝章),拟派项目经理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竣工(或交工)验收报告,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或交工)验收报告需体现项目经理姓名,合同须盖有合同双方骑缝章);  

4.1.7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等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备注: 1、上述4.1.1~4.1.7款报名资料应根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对应的具体要求提供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另行通知;  

5.2购买招标文件的地点: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09室;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 日内寄送;  

5.4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本公告发布媒体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东新区管委会政府采购网》网上同时发布。  

8、其他事项  

8.1招标人将根据报名情况来决定是否进行资格预审;  

8.2招标人拒绝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报名,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报名人投标资格。  

9.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郑州国家干线公路物流港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09室  

联系人:郑工  徐工  

   电话:0371-639765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