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洛阳市人民政府驻郑州办事处的委托,就河南龙门大酒店大楼安全鉴定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评审、磋商,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河南龙门大酒店大楼安全鉴定项目(二次)
1.2 采购编号:YDCG20180127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采购项目名称:河南龙门大酒店大楼安全鉴定项目(二次)
2.2 采购编号:YDCG20180127
2.3 项目概况:对河南龙门大酒店大楼进行安全鉴定
2.4 项目地点:河南省郑州市
2.5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6 预算金额:约10万元
2.7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7 日历天内完成检验并提交报告
2.8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
2.9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10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三、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08月27日
四、磋商日期及地点:
磋商日期:2018年09月07日上午9时30分
磋商地点: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栾川办事处(栾川县栾川派出所西20米)
五、磋商小组名单:刘继宗、刘静、孙希良(业主评委)
六、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河南省建筑工程质量检验测试中心站有限公司
企业注册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丰乐路4号
成交金额:98600.00 元。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7 日历天内完成检验并提交报告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
七、公告期:2018年09月10日(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八、定标时间:2018年09月07日
九、本项目代理服务费:3000元。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 购 人:洛阳市人民政府驻郑州办事处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郑花路20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3937111969
代理机构: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东方今典天汇中心2307室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379-80883666
电子邮箱:hnydlys@163.com
2018年09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