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县柳河乡人民政府垃圾车及垃圾箱采购项目第一标段(二次)结果公告
方城县柳河乡人民政府就方城县柳河乡人民政府垃圾车及垃圾箱采购项目第一标段(二次),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方城县柳河乡人民政府垃圾车及垃圾箱采购项目第一标段(二次)
项目编号:ZC-J-20180730-086
二、采购公告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于2018年8月21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
三、评标信息:
开标日期:2018年9月7日上午9:30时
谈判地点: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谈判小组成员:曲振会 姚国胜 张玉东
四、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湖北龙一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贰拾伍万元整(¥250000元)
供应商地址:随州市曾都开发区世纪大道
法定代表人:明娥
联系人:冷昌艳
联系电话:0722-3801617
主要成交标的:车厢可卸式垃圾车4辆
服务期限:质保期二年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方城县柳河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13937783833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天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朱先生
电 话:0377-60880020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质疑函(邮寄、传真不予受理,原授权代表需提供公司缴纳的自投标截止前至少一个月的可查询社会保险证明及网页截图,书面质疑文件应该有质疑内容及必须附有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确切来源依据、单位名称、公章、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否则视为无效质疑。),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018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