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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垣县公安局社会数据采集设备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浏览量:2710  发布时间:2018/9/7 16:49:00
长垣县公安局社会数据采集设备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河南省天舜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长垣县公安局的委托,就长垣县公安局社会数据采集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评审,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长垣县公安局社会数据采集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编号:长交采2018TP023号

三、采购内容:社会数据采集设备采购。

四、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08月23日

五、定标日期:2018年09月07日

六、评审信息:

评审日期:2018年09月06日

评审地点:长垣县财审大厦七楼第一评标室

谈判小组名单:李胜刚、黄海、付朋(采购人代表)

七、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河南云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明理路西湖心岛路东正商木华广场3号楼4层

供货期: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本项目的交货、安装、调试工作

成交金额:283500.00元

八、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收费及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向中标人收取,代理费4252.5元。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采 购 人:长垣县公安局

联 系 人:王先生

地 址:长垣县山海大道

联系电话:0373-8890110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天舜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尹先生

地 址:长垣县留晖大道

联系电话:0373-8868988

成交公告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满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长垣县公安局

河南省天舜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09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