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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水土保持补助资金殷都区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浏览量:1536  发布时间:2017/7/13 11:04: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7年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水土保持补助资金殷都区工程项目施工已由安阳市财政局、安阳市水利局以安财预【2016】626号文件、安水保【2016】4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阳市殷都区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已落实,来自省级补助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明大招标采购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2017年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水土保持补助资金殷都区工程项目施工  

2.2项目编号:SL2017SG037  

2.3工程地点:安阳市殷都区  

2.4项目总投资:约40万元  

2.5计划工期:6个月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招标范围:施工设计文件和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8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 1个施工标段,主要措施包括:修建干砌石护岸、蓄水池;栽植两年生核桃树、皂角树;修建围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2 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2014年6月1日以来企业具有类似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4企业近三年(2014、2015、2016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出具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年至2016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5 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拟任项目经理、企业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承担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注册建造师不得有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6投标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应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时间截止前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7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且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人请于 2017年 7 月 13日至2017年 7 月19日登录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ayggzy.cn),通过企业身份验证并下载招标文件。  

4.2施工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上述费用,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 月4日上午 9时00分,地点为安阳市文峰大道东段559号(市人大、市政协机关对面)市民之家四层开标八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6.1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6.2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水利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阳市殷都区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 系 人:苏先生  

联系方式:0372-531529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明大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万经理  

联系方式: 0372-5369795  

水行政监督部门:安阳市殷都区农林水牧局  

联系方式:0372—5315235  

   

   

   

   

2017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