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二七区马寨新镇区张寨安置房一期项目(A1、A2地块)已由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郑发改城市〔2012〕810号、郑发改城市〔2012〕81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郑州天地新城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供配电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郑州市南四环辅道南、萍湖路东
设计周期:45日历天
招标范围:郑州市二七区马寨新镇区张寨安置房一期项目(A1、A2地块)供配电工程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经供电部门审查合格)及施工现场技术支持。负责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工作、施工图审查合格前的所有工作及施工现场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以上职称资格,和单位签订用人合同;
3.4投标人需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开具日期为本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之后);
3.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含投标企业、企业法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网站详细的查询页面。经查询有失信记录或被列入受惩黑名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7 月 13 日至 2017 年 7 月 1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14 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民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陇海西路55号院)报名。
4.2符合要求的企业需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设计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劳动合同、无行贿犯罪证明查询函、失信中国网站查询页、企业法人委托书,(以上资料核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胶装成册复印件2套)报名。
4.3招标人将根据本项目的投标报名情况进行资格预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或通过资格预审)者,接招标代理公司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时间另行通知),持单位介绍信到郑州民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陇海西路55号院) 购买。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另行通知,地点为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淮河西路39号)。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郑州天地新城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二七区马寨镇工业路8号
联 系 人: 毛先生
电 话: 0371-63288650
招标代理机构:郑州民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中原区陇海西路55号院院内二楼
联 系 人:谢女士、 韩先生
电 话:0371-67177749-8007
2017年 7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