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2017年县乡道安防工程
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鹿邑县2017年县乡道安防工程已由相关单位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鹿邑县农村公路管理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鹿采购【2017】0510号
2.2 建设地点: 鹿邑县
2.3 建设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2.4 总投资:约1157万元
2.5 计划工期:80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7 标段划分:共2个标段,具体划分为:
第一标段:施工
第二标段:监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公路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以职称证时间为准),不得有其他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项目经理并具有劳动合同和近6个月连续按时缴纳社保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第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社会信誉良好;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总监理工程师需须具备交通运输部或省交通运输厅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3.2、投标人近两年(2015年度、2016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且查证日期需在报名期间);
四.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时间:2017年6月5日—2017年6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8:00 (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6月12日—2017年6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8:00 (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出售地点: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购买(招标文件800一本,售后不退)。
应持以下资料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第一标段投标人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携带身份证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报名时不需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无在建证明、职称证书;项目经理的劳动合同和近六个月连续按时缴纳社保证明材料;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及“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上述所有证件出具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第二标段投标人报名时法定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及“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上述所有证件出具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上述公告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验原件和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装订成册。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鹿邑县农村公路管理所
联 系 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15936088899
招标机构:安徽省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秦先生
联系电话:13033910625
八、监督人
监督部门:鹿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0394-7187182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