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气象信息保障中心业务用房中央空调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气象信息保障中心业务用房中央空调工程项目已经批准建设,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河南省气象局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省气象信息保障中心业务用房中央空调工程项目;
2.2、项目编号:HNDCZ-2016-113;
2.3、招标范围: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施工图纸范围内的中央空调工程采购及安装);
2.4、建设地点:郑州市金水路附近;
2.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6、总投资:约100万;
2.7、工期:3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合格;
2.9、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须提无在建承诺,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签字);
3.4、企业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近三年(2014年度—2016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3.5、投标企业须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且在有效期内,查询对象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3.6、投标人具有空调设备的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书;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要求及时间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12日至2017年7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时-11:30时,下午14:30时-17:30时,到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经三路与纬五路交叉口广汇国贸A区1202室)报名;
4.2、报名时携带以下资料: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以上资料报名需审核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售价500元/份。
4.4、本项目不支持邮购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网站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省气象局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0371-65801385
代 理 机 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371-65585905
地 址: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12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