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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市生态水系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浏览量:1942  发布时间:2017/7/12 19:34:00

巩义市生态水系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巩义市委、市政府决定实施生态水系建设,该工程拟对我市伊洛河、东泗河、西泗河、后寺河和坞罗水库水源地进行综合生态治理。招标人为巩义市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众益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积极参与。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巩义市生态水系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项目 

2.2招标编号:巩水投公开【2017】1号

2.3项目概况:该工程总投资约34.5亿元,项目的主要内容包含伊洛河、东泗河、西泗河、后寺河和坞罗水库水源地。伊洛河治理范围为春秋阁至入黄口河堤沿线两侧各0-200米范围内,长度21.9km(其中约6.4km已治理段仅进行景观提升);后寺河治理范围为焦桐高速至入伊洛河口河堤沿线两侧各0-150米范围内,长度10.2km(其中约5.7km已治理段仅进行景观提升);西泗河治理范围为G310国道至入伊洛河口河堤沿线两侧各0-100米范围内,治理长度约10km;东泗河治理范围为凉水泉水库至入伊洛河口河堤沿线两侧各0-100米范围内,治理长度约14.6km;陆浑灌区西水东引巩义段工程长18.6km;坞罗水库水源地保护工程区域0.99km2。工程建设范围最终以政府批复为准。

建设内容:一是进行河道治理,包括堤岸整治,河道清淤,提高防洪标准;二是进行截污治污,要完善建成区截污纳管和污水收集管网,对重度黑臭水体进行治理;三是进行引水调水;四是进行水生态修复,水生动植物综合调控、跌水曝气等综合生态修复措施,构建生态河道自净系统;五是进行滨水景观打造,营造城市大水面,形成城市生态绿廊,融入城市地域文化打造滨水景观带,引领转型,带动区域发展;六是对水源地进行相应治理。

2.4 标段划分: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本次招标为3个标段,标段划分如下

(1)Ⅰ标(勘察和水系设计标):伊洛河、后寺河、东泗河和西泗河蓄滞工程、堤防工程、供水水源工程、水环境保护工程和坞罗水源地综合治理工程等水系工程勘察设计及园林景观工程勘察工作(其中不包含伊洛河防洪治理勘察设计工作)。

(2)Ⅱ标(园林景观设计标):伊洛河园林景观工程设计;

(3)Ⅲ标(园林景观设计标):后寺河、东泗河、西泗河园林景观工程设计。

2.5  计划服务期及质量要求

(1)计划服务期

Ⅰ标(勘察和水系设计标):该项目设计延伸至工程竣工验收。自合同生效70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成果。施工图需按施工进度要求提供,满足施工需要。

Ⅱ标和Ⅲ标园林景观设计标:该项目设计延伸至工程竣工验收。自合同生效30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方案设计成果。自合同生效70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成果。施工图需按施工进度要求提供,满足施工需要。

(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规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需具备以下要求

3.1.1 Ⅰ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具有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2)同时具备勘察设计资质: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的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必须是本单位人员(提供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养老保险证明)。

(4)201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具有生态水系综合治理工程相关业绩和经验。

(5)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开具时间须在有效期内)。

(6)提供企业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若当地工商管理部门不办理此项业务,投标人须出具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开具时间须在有效期内)。

3.1.2 Ⅱ标、Ⅲ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具有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2)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风景园林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且必须是本单位人员(提供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养老保险证明)。

(4)201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具有滨水景观设计或含有滨水景观设计的综合工程设计业绩和经验。

(5)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开具时间须在有效期内)。

(6)提供企业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若当地工商管理部门不办理此项业务,投标人须出具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开具时间须在有效期内)。

3.2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查询有效期应是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开标时提供原件)。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报名须知

4.1投标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7月12日至2017年7月18日(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  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下同)。

报名地点:郑州市金水区纬五路12号合作大厦B座20楼

4.2报名时需提交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

(3)企业类似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4)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开标时提供原件)。

以上资料除3.2和4.2(4)外其他报名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贰套(复印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发售时间:2017年7月12日至2017年7月18日(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  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下同)。

5.2购买地点:郑州市金水区纬五路12号合作大厦B座20楼

5.3资料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标段,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日期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踏勘现场及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巩义市水利局

联系电话:0371-56905155

招标人:巩义市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巩义市东区健康路108号

电  话:李女士

地  址:0371-5690519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众益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纬五路12号合作大厦B座20楼

联系人:蔡女士

联系电话:0371—55288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