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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爱县人民检察院沥青路面工程项目成交结果公示

浏览量:2026  发布时间:2018/8/29 14:08:00

山东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博爱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博爱县人民检察院沥青路面工程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采购,现将本次采购的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博爱县人民检察院沥青路面工程项目

二、采购编号:博政采购(2018)227号

三、项目内容及说明:大门外沥青路面工程,乳化沥青透层、乳化沥青粘层、4CM厚中粒式沥青混凝土、4CM厚细粒式沥青混凝土。院内沥青路面乳化沥青透层、4CM厚细粒式沥青混凝土。

四、单一来源采购信息:

1、单一来源采购日期:2018年8月28日

2、单一来源采购地点:博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二评标室

3、单一来源采购小组成员名单:程文敏、常秀峰、陈艳军

五、成交供应商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河南中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236382.28元

成交供应商地址:焦作市山阳区工业路2813号

  项目经理:王志华     注册编号:豫241151578034

六、招标代理费用收取: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及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收费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2363元。

七、成交信息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成交公示同时在河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政府采购网、博爱县人民政府网、博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八、本次采购项目联系事项:

采购人:博爱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803919965

地址:博爱县发展大道 

代理机构:山东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15239173062

地址: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与通泰路交叉口蓝天空港1号楼1单元2404室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博爱县人民检察院、山东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并以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的不再受理。

 

 

 

博爱县人民检察院

山东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 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