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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川县湾滩棚户区改造项目征迁律师服务费(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浏览量:2118  发布时间:2018/8/28 17:59:00

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栾川县栾川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就栾川县湾滩棚户区改造项目征迁律师服务费(二次)进行竞争性谈判,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评审、谈判,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栾川县湾滩棚户区改造项目征迁律师服务费(二次)

 1.2 采购编号:2018-07-55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栾川县

2.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3 预算金额:约64万元

2.4服务内容:三名以上法律服务人员组成法律服务团队进驻指挥部,协助征迁工作前期所需法律、法规的整理;完善征迁工作政策性依据;明确征迁主体、明确发展规划;协助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征迁改造后续发展报告;协助完成征迁组织工作安排、组建完善组织机构设置、完善征迁组织保障工作并制定适度的信访预案,完善征迁后勤保障组织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征迁工作具体实施,保障征迁工作顺利推进,程序合法,在法律层面做到“依法合规”。

2.5服务期限:12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7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三、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08月20日

四、谈判日期及地点:

谈判日期:2018年08月28日上午9时30分

谈判地点: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栾川办事处(栾川县栾川派出所西20米)

五、谈判小组名单:金鑫、高静、李向峰(业主评委)

六、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河南盈公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企业注册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古城路216号20幢1单元1-2009。

成交金额:598000.00元。

服务期限:120日历天。

七、公告日:2018年08月29日(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八、定标时间:2018年08月28日

九、 本次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标准向代理机构足额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服务类)。

采购代理服务费:8970.00元。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栾川县栾川乡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18737958368

代理机构: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号楼2307室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3461058891               0379-80883666

邮  箱:hnydlys@163.com 

2018年0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