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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河南安阳石油分公司成品油公路运输承运商招标公告

浏览量:4034  发布时间:2017/7/12 18:22:00
1.采购条件:   本次招标内容为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河南安阳石油分公司成品油公路运输承运商招标项目,招标人是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河南安阳石油分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河南安阳石油分公司成品油公路运输承运商;   2.2 项目编号:ZSH-2017-005   2.3采购单位: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河南安阳石油分公司;   2.4资金来源:自筹;   2.5承运范围:安阳市约100多座加油站的成品油公路运输服务;起运地点:甲方指定的油库或甲方指定的提货地点;送达地点:甲方指定的加油站、油库或终端用户。   2.6成品油运输费控制价依据省公司制定的标准,不能超此标准。   2.7合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二个标段;   一标段:负责安阳石油分公司约100座加油站的成品油公路运输服务。   二标段:负责安阳石油分公司加油站成品油送输紧张和特殊时期的运输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承运商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危险化学品营运证等经营所需证照;必须满足《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2013年第 2号)第二章第八条和《中国石化成品油公路运输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安[2011]123号)3.1.1条要求;承运商不在失信名录内。   3.2油罐车必须满足《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2013年第 2号)第二章第八条和《中国石化成品油公路运输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安[2011]123号3.1.2条要求;必须满足销售企业油库、加油站装卸和油气回收工艺条件及其他业务需求,须有合法的容积表,并接受监督检查,须在明显位置标记承载油品属性(汽油、柴油);必须安装具备实时跟踪、异常报警、行程回放等功能的卫星定位系统;除临时使用的配送车辆外,所有油罐车必须安装电子锁或视频监控设备,电子锁、视频监控系统要满足《关于公路配送车辆监控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 》(石化股份销调[2011]385 号)附件中规定具备的功能;油罐车不在失信名录。   3.3司押人员必须满足《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2013年第 2号)第二章第八条和《中国石化成品油公路运输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安2011]123号)3.1.3条要求;司押人员不在失信名录内。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7年7月12日至2017年7月18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安阳市文明大道东段与永明路交叉口向南200米报名,报名时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危险化学品营运证等符合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各种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4.2招标代理机构对购标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专家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4.3招标文件费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招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31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安阳市文明大道东段与永明路交叉口向南200米三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河南安阳石油分公司    地    址:安阳市人民大道与中华路交叉口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372-3303680   代理机构名称: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寿丰街50号28层   联系人:汪先生   电  话: 15515002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