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水业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新区西郊调峰热源厂超低排放技改工程EPC(设计-采购-施工)招标公告
浏览量:1553 发布时间:2017/7/12 18:32:00
1.招标条件 洛阳市水业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新区西郊调峰热源厂超低排放技改工程,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洛阳市水业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洛阳市水业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关林路与文仲大道交叉口向南200米; 2.2、项目概况:调峰热源厂现有3×75t/h 链条炉排蒸汽锅炉机组,每台锅炉配套一台布袋除尘器,和双碱法脱硫系统。经处理后:烟气 SO2的含量为 125mg/Nm3,颗粒物的含量为 48.8mg/Nm3,NOx 排放浓度 为 191mg/Nm3。 本次改造后,必须达到超低排放标准:颗粒物排放浓度≤5mg/Nm3(含氧量折算值)、 SO2排放浓度≤35mg/Nm3(含氧量折算值)、 NOx 排放浓度≤50mg/Nm3(含氧量折算值);并通过洛阳市环保局及相关部门的验收。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4、招标范围: 洛阳市新区西郊调峰热源厂锅炉超低排放技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所含的全部工程内容(采用干法脱硫脱硝除尘工艺) 2.5、投资估算金额:洛阳市新区西郊调峰热源厂锅炉超低排放技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估算工程总投资:3445万元。 2.6、工期要求:本工程计划工期 80 日历天。 注: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工期延迟得,最迟竣工时间:2017年10月28日前必须完成本工程的全部内容。2017年11月5日之前完成空载联合试车,甲方协调到运行负荷之日起10日内完成联合负荷试车(168小时试运行)。 2.7、质量要求: 《洛阳市 2017 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洛政办 〔2017〕4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04.24);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8.2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防治法》(2015.04.24);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l-2010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GB12801-2008 《工业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2 及其它相关国家标准。 2.8质保期要求: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两个完整采暖运行季,非标设备质保期为三个完整采暖运行季。 3.资格要求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市政公用行业(热力工程)设计专业乙级资质、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至少一份2014年1月1日以来独立承担且设计投资额1000万元(含)以上的同类项目业绩(20t/h(含)以上锅炉采用干法脱硫脱硝除尘技术),全部设备运行良好。(提供合同原件及由环保部门或环保部门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环保检测报告原件。)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机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它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 (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16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四表一注”); (6)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开标前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 (7)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告知函需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最多包含三家公司,联合体内只允许有一家设计单位和一家施工单位。主体工程不可分包。 4、投标人报名 4.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7月12日至2017年7月18日,每天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14:30时—18:0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4.2报名地点: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市洛龙区美茵街建业左岸国际B座908室) 4.3报名时携带的资料: (1)营业执照;(2)企业资质证书;(3)同类项目业绩(2014年1月1日以来,1000万元(含)以上,合同及环保检测报告);(4)项目负责人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承诺书;(5)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即“四表一注”;(6)“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网页版截图(外省企业);(7)《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8)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9)联合体协议书(供应商为联合体); 备注:以上资料报名时查验原件,留复印件2份(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2份。所有要求加盖公章均指投标单位行政章,其他印章无效。投标人应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5、招标文件获取 5.1获取时间:2017年7月12日至2017年7月18日,每天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14:30时—18:0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5.2、获取地点: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市洛龙区美茵街建业左岸国际B座908室),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投递 6.1 开标时间:2017年8月1日上午09时30分;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体 7.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洛阳市水业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九都路81号融合商务大厦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13461009157 招标代理人: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9-65081777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美茵街建业左岸国际B座90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