郸城县司法局2017年度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竞争性谈判条件
郸城县司法局2017年度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采购人为郸城县司法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以下简称“申请人”)参加竞争性谈判。
二、竞争性谈判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1、项目名称:郸城县司法局2017年度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郸采购[2017]396号
三、竞争性谈判项目简要说明及标包划分:
1、招标范围:业务网络通讯设备(社区矫正管理系统、司法所视频监控系统);
2、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一个标段,详细清单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技术参数: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四、竞争性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申请人须为所投货物的生厂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社区矫正管理系统中的服务器、防火墙;司法所视频监控系统中的视频网络高清智能球机、半球网络高清摄像机),申请人须提供服务器、防火墙生产商的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证书,提供防火墙生产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
本项目因情况复杂,申请人需提供用户方出具的接洽证明文件加盖用户方公章;
3、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上述条件者,请于 2017年7月12日至2017年7月14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周口市周口大道与庆丰街交汇处昌建新世界B座17楼会议室)报名并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需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格要求中涉及的各项证明材料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及其他证明性文件。
上述招标公告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验原件和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装订成册。(涉及到生产厂家的资质资料需提供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复印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七、本采购联系事项
采 购 人:郸城县司法局
联 系 人:万一
电 话:0394-3208826
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0394-8698566
监 督:郸城县人民政府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 话:0394-3298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