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秦岭渠(延秋-高新区段)清淤工程
成交结果公告
河南海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洛阳市高新区辛店镇人民政府委托,就洛阳市秦岭渠(延秋-高新区段)清淤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洛阳市秦岭渠(延秋-高新区段)清淤工程
采购编号:高新政采磋商-2018-62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高新政采磋商-2018-62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建设内容:洛阳市秦岭渠(延秋-高新区段)清淤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建设地点:洛阳市高新区
3、工 期:合同签订后75天(日历天)
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5、安全目标:杜绝重大伤亡事故。
四、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8月10日
五、磋商评审日期及地点:2018年8月23日;洛阳市高新区滨河北路20号火炬大厦5楼E区502室
六、磋商小组名单:杨卫坤、杜群红、董长伟
七、成交供应商名称和地址:河南鑫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信阳市浉河区贸易广场西区一栋二层
八、成交金额:陆拾陆万贰仟柒佰元整(662700.00元)
九、公告媒体:《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洛阳高新区门户网站》
十、公告期: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一、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二、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三、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8000元由中标单位支付,按照洛阳市高新区区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
十三、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采 购 人:洛阳市高新区辛店镇人民政府
地 址:洛阳高新区辛店镇
联 系 人:董先生
电 话:13837988136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和电子邮箱:
名称:河南海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正大城市广场西地块6号楼2617室
联系人:翟女士
电话:15637983320
邮箱:3308000283@qq.com
十五、附:洛阳市秦岭渠(延秋-高新区段)清淤工程项目磋商文件
河南海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4日
洛阳市秦岭渠(延秋-高新区段)清淤工程项目磋商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