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各成员单位检测室设备
采购项目(三次)询价结果公告
河南江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洛宁县农业局的委托,就洛宁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各成员单位检测室设备采购项目(三次)进行询价,并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评审,现就询价结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1、洛宁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各成员单位检测室设备采购项目(三次)
2、代理机构招标编号:JPZX-1801-2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洛宁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各成员单位检测室设备采购项目二标段确定一名成交人。
三、采购公告媒体及日期:于2018年8月13日~ 2018年8月15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宁县)》及《中国·洛宁》上发布。
四、评审信息:
询价时间:2018 年8月20日下午15:00
询价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评标一室
询价小组成员:马锦琦 许元奎 张彬
五、成交信息:
成交人:郑州华洲食品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价:¥519080.00元
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质保期:三年
企业注册地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八大街63号科研楼7层
六、公告媒体: 本次结果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宁县)》及《中国·洛宁》上发布
七、公告期: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八、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九、本次询价联系事项:
招标人:洛宁县农业局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551635335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江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滨河南路东方今典天汇中心7栋2305
联系人:刘小姐
电话:0379-60226680 61299303-888
邮箱:LYJPZX@163.COM
行政监督:洛宁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电话:0379-66231378
河南江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 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