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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烟草公司漯河市公司律师事务所服务项目(二次)

浏览量:2265  发布时间:2018/8/22 8:28:00

河南省烟草公司漯河市公司律师事务所服务项目(二次)

中标公告

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河南省烟草公司漯河市公司的委托,就河南省烟草公司漯河市公司律师事务所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项目名称:河南省烟草公司漯河市公司律师事务所服务项目

项目简要说明:河南省烟草公司漯河市公司选聘律师事务所为其提供法律意见、法律咨询等涉法服务,代为办理行政复议、诉讼等案件,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本次公告于2018年7月31日起至 2018年08月06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漯河烟草网》同时发布。 

三、中标公示媒体及日期:本次中标公告于2018年08月22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漯河烟草网》同时发布。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8年08月21日上午  评标地点: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评标委员会名单:刘丽、王冬青、赵敏、张克良、郭民杰

五、中标信息:

第一名候选人:河南信鼎律师事务所         

 投标报价:189000.00元                                服务期限:两年

地址: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牡丹江路建业壹号中心五楼501、511室

第二名候选人:河南恩达律师事务所          投标报价:190000.00元            

服务期限:两年

地址: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淮河路建业森林半岛(SOHO)39号楼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名称:河南省烟草公司漯河市公司

联  系  人: 刘先生          

联系  电话:0395-322905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漯河市泰山路与金江路交叉口时代公寓B座18楼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 :13103957177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