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县监察委新办公楼办案系统弱电智能化建设项目
中标公示
1.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太康县监察委员会的委托,就太康县监察委新办公楼办案系统弱电智能化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项目名称:太康县监察委新办公楼办案系统弱电智能化建设项目
招标编号:ZDYCHN2018-169
公告日期:2018年7月30日
评标日期:2018年8月21日
公示期限:2018年8月21日至2018年8月23日
评标地点:周口市东新区周口天明城6号楼2单元2707室
2.评标结果:
第一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中科九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价: 227.5810万元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质量保修期限: 一年
质量标准:合格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晟智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价: 227.8818万元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质量保修期限: 一年
质量标准:合格
第三中标候选人:郑州海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价:227.6996万元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质量保修期限: 一年
质量标准:合格
经招标人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情况如下:
第一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中科九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价: 227.5810万元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质量保修期限: 一年
质量标准:合格
3、联系方式
招标人:太康县监察委员会
地 址:太康县境内
联系人: 崔先生
电 话:13460052302
代理机构: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周口市东新区周口天明城6号楼2单元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18236340945
评委:李旭 徐珂 李超 张刘名 王强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如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由法人代表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4.公示媒介: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媒体上发布。
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