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信息 > 中标候选人> 正文

信阳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网络交换设备及安防监控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浏览量:2449  发布时间:2018/8/21 12:04:00

信阳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网络交换设备及安防监控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信阳新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信阳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信阳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网络交换设备及安防监控采购项目进行邀请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评标的中标结果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信阳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网络交换设备及安防监控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信新邀请招标(2018)3号

采购内容:

名称

数  量

备   注

信阳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网络交换设备、综合布线、机房、其他布线、安防监控设备采购;

一批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二、公示发布媒体

媒体:《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网站发布。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8年8月20日

评标地点:信阳市人民检察院会议室

评委成员:徐正祥、成敏、姜斌

四、中标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郑州佳发电子科贸有限公司

项目中标金额:伍拾贰万陆仟伍佰贰拾贰元整(¥:526522元)

地                址:郑州市高新区瑞达路60号9号楼西1单元2层西户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信阳市人民检察院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6-6616517

代理机构:信阳新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837606575 

六、公告期限:本项目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质疑函时需出示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质疑函以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018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