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舞钢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的委托,对舞钢市城区公厕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审、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舞钢市城区公厕建设项目
1.2采购编号:舞财采购【2018】第78号
1.3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舞钢城区内新建公厕十座,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4资金来源:舞钢市地方财政资金
1.5划工期:30日历天/标段
1.6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以下五个标段
标段
内容
第一标段
新建公厕两座
第二标段
新建公厕两座
第三标段
新建公厕两座
第四标段
新建公厕两座
第五标段
新建公厕两座
1.7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招标人发包的全部内容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
本招标公告于2018年7月31日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舞钢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及《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8年8月20日
评标地点:舞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标委员会成员:侯甫志、杨怀印、王艳梅、马英、田春霞
四、中标信息:
第一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基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845092.02元
项目经理:苑珂 级别:贰级 注册证书号:豫241131338571
工期:30日历天 质量:合格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省嘉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853801.70元
项目经理:李伟龙 级别:贰级 注册证书号:豫241151574516
工期:30日历天 质量:合格
第三中标候选人:林州市航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869983.28元
项目经理:于济坡 级别:贰级 注册证书号:豫241131338656
工期:30日历天 质量:合格
第二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省中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867810.64元
项目经理:葛茂辉 级别:贰级 注册证书号:豫241151606433
工期:30日历天 质量:合格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省宝雅城建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869108.88元
项目经理:王东升 级别:贰级 注册证书号:豫241151579863
工期:30日历天 质量:合格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亨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870556.48元
项目经理:李海洋 级别:贰级 注册证书号:豫241141562959
工期:30日历天 质量:合格
第三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致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867596.12元
项目经理:谢蒙蒙 级别:贰级 注册证书号:豫241151695094
工期:30日历天 质量:合格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中博建筑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870299.16元
项目经理:张晓 级别:贰级 注册证书号:豫241161688548
工期:30日历天 质量:合格
第三中标候选人:林州中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869393.92元
项目经理:李鑫 级别:贰级 注册证书号:豫241141447711
工期:30日历天 质量:合格
第四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省城投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865631.48元
项目经理:范志勇 级别:贰级 注册证书号:豫241151581172
工期:30日历天 质量:合格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省天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867774.46元
项目经理:逯苗苗 级别:贰级 注册证书号:豫241141449420
工期:30日历天 质量:合格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恒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868550.50元
项目经理:李延庆 级别:贰级 注册证书号:豫241131454689
工期:30日历天 质量:合格
第五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泰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866998.04元
项目经理:赵玉 级别:贰级 注册证书号:豫241151582254
工期:30日历天 质量:合格
第二中标候选人:舞钢市天利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832703.74元
项目经理:苗永涛 级别:贰级 注册证书号:豫241060800522
工期:30日历天 质量:合格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宏祥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869696.5元
项目经理:张要水 级别:贰级 注册证书号:豫241141450317
工期:30日历天 质量:合格
五、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舞钢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联系人:薛先生
电话:0375-818139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375-2565678
邮箱:sxgcgl0375@163.com
地址:平顶山市南环路公园南门嘉荷天城032603号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予受理。
2018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