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健身器材采购项目
中标公示
1.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就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健身器材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项目名称: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健身器材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ZDYCHN2018-203
公告日期:2018年8月15日
评标日期:2018年8月20日
公示期限:2018年8月20日至2018年8月22日
评标地点:周口市东新区天明城人和苑6号楼2单元
2.评标结果:
第一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嵩科科贸有限公司
中标价:226400.00元
供货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
供货质量:合格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城市海济商贸有限公司
中标价:236000.00元
供货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
供货质量:合格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城市济达教学设备有限公司
中标价:248000.00元
供货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
供货质量:合格
经招标人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情况如下:
第一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嵩科科贸有限公司
中标价:226400.00元
供货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
供货质量:合格
3、联系方式
招标人: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地 址:周口市川汇区境内
联系人:朱先生
电 话:0394-8173016
代理机构: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周口市东新区周口天明城6号楼2单元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18236340945
评委:齐建 张丽 皮豪杰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如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由法人代表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4.公示媒介: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媒体上发布。
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