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获嘉县人民检察院室外配套改造工程已由获财招标采购[2017]36号文件批复,招标人为获嘉县人民检察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获嘉县人民检察院
2.2建设规模:室外裸露土地整治,修整停车位,主路,地面绿化(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工期要求: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在本单位缴纳有近36个月社会保险(需在网上能查询到)。
3.3投标单位须具有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4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5日至2017年6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下同),由拟派项目经理持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到获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室报名(获嘉县振兴路与北干道交叉口东南角,获嘉县市民中心五楼,联系电话13137311870)。
4.2报名时须出示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近36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日期以招标公告发布以后开具的为准),技术负责人身份及职称证、五大员(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标准员、资料员)身份证及上岗证、一年以上社会保障缴纳证明(需在网上查询到)、授权委托书和持证人身份证。
4.3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0元,银行卡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6月28日上午9:00整;
5.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获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获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获嘉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获嘉县友谊大道北侧
联系人:张春武
电话:1363390906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路109黄河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
联系人:付素云
电 话:13837341881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