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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经济发展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投资咨询评估机构选聘项目招标公告

浏览量:2725  发布时间:2017/6/5 15:18:00

 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经济发展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经济发展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投资咨询评估机构选聘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经济发展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投资咨询评估机构选聘项目  

    1.2 采购编号:郑港财采公开2017(014)号  

2. 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2.1 采购内容:为进一步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完善委托投资咨询评估工作,加强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提高投资咨询评估的质量和效率,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聘投资咨询评估机构,承担航空港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委托咨询评估任务。  

    2.2 服务期:一年。  

    2.3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者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7 投标人具有所申请专业的乙级及以上评估咨询资格,连续3年执业检查合格。

    3.8 近3年承担所申请专业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项目的咨询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申请报告编制、初步设计编制任务合计不少于20项。(近3年指工程咨询合同签订或评估咨询委托协议书签署日期在2014年6月1日(含)以来)  

    3.9投标人必须持有企业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领取招标文件,开具时间需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需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3.10 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的时间期限为2014年6月6日至2017年6月6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11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方式参与。  

4. 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 发售时间: 2017年6月6日至2017年 6月1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节假日、双休日不接受报名)。  

    4.2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空港二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  

    4.3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报名期间同时领取文件。  

    4.4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4.5 其他有关事项: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标明法定代表人办公电话及手机号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近期的依法缴纳税收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15年度(或者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者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自拟)、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存档),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注:本项目报名必须先注册成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航空港实验区交易中心)投标人诚信库会员,经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同时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具体步骤详见航空港实验区交易中心网站(www.zzhkgggzy.cn)首页公共服务一办事指南栏目内“投标人诚信库申报须知”。  

5. 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5.1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6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空港二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  

6. 开标有关信息  

    6.1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6.2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6.3 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网站》、《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河南恒信咨询网》上发布。  

8.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经济发展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地址:郑州航空港区迎宾大道6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1-87081551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1-86688490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经济发展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