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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县公安局德亭派出所建设项目

浏览量:1681  发布时间:2017/7/12 14:06:00

嵩县公安局德亭派出所建设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嵩县公安局德亭派出所建设项目,已由嵩购通【部门】2017-06-154号文件批准招标。招标人为嵩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现委托山东通力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招标编号:G2017-096GA

工程名称:嵩县公安局德亭派出所建设项目

投资金额:约148万元

招 标 人:嵩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山东通力招标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嵩县德亭镇

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3、建设内容:嵩县德亭派出所建设项目分为改扩建工程、新建(附属用房)工程。

改扩建工程为内部装修重新拆除,外墙正立面及两个侧面外墙原有面砖铲除,并清理干净后进行二次装修;所有门窗拆除重新制作后安装;新增屋面钢架;新增一座50m3成品玻璃钢化粪池;院内地坪拆除后重铺地坪;室外临街公路满铺彩砖等。安装工程包括强电、弱电、给排水工程。

新建(附属用房)工程为砌体结构房屋,无地下室,地上1层。基础形式为条形基础,建筑面积为209.29m2。安装工程主要包括强电照明管线、灯具、开关、插座及照明箱安装;防雷接地及调试;弱电管线、信息插座、机柜、分线箱安装;给排水管道及附件。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工期要求: 180  日历天

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7、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8、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具备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3、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4、项目经理要求:

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报名单位注册,注册期3年以上,不含临时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若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变更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前,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有关变更资料,并在开标现场提供原件以备核查,未能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能证明的视为主动放弃中标资格)。

2.5、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含)及以上职称并评定两年以上。

2.6、拟派项目经理和拟派技术负责人、被委托人须为本单位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及2016年3月以来连续一年本单位社保证明(加盖社保部门公章);

2.7、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2016年1月1日(以签订合同为准)以来承担过的100万元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合同2份,自合同签订日期算起。(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交(竣)工验收资料、中标公示的官方网站截图及查询网址);

2.8、投标人须提供公告发布之日后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需要查询企业、企业法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被授权委托人);

2.9、外省企业须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备案;

2.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1、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单位报名不予接受。

2.1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认定,最终有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单位应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开标后,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否决,按废标处理。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7  月 12  日至2017年 7  月 14  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时,下午15:00至18: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D区二楼受理中心报名,符合条件者领取招标文件。

3.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四、报名时须携带材料

4.1、依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豫建〔2016〕38号),投标报名企业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照复印件以及加盖公章的“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备案信息(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近一年完税证明。(注:外省企业进豫需要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并提供以上证照复印件及“一体化”网站查询信息加盖单位公章)。

4.2、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和无在建承诺书 ;

4.3、拟派技术负责人相关专业中级(含)及以上职称;

4.4、被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提供2016年3月以来连续一年本单位社保证明(加盖社保部门公章);

 

 

4.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4.6、2016年1月1日以来类似工程业绩两份。(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交(竣)工验收资料、中标公示的网站截图及查询网址)。

4.7、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需要查询企业、企业法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被授权委托人)。

4.8、提供本单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网页并加盖公章。

注:以上(除4.1)所有资料报名时查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考核、建造师继续教育证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纳。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核不代表最终审核,最终以评标委员会审核为准;投标单位若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依据招投标法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并列入不良记录并取消报名资格。其它有关说明请咨询现场报名处。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7年 7 月 20 日下午 15 时 00分 。

开标地点: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再集体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费用及责任自负,如有疑问以书面形式提交招标人。

七、发布公告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嵩县公安局

联 系 人:陶先生

 

 

 

电   话:0379-63139038

 

招标代理:山东通力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洛阳市西工区凯旋路与玻璃厂路交叉口生生大厦577室

联 系 人:牛先生

电    话:13721617310

 2017年 7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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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通力招标有限公司

                                                2017 年 7月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