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龙门景区及白马寺停车场充电机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洛阳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洛阳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龙门景区及白马寺停车场充电机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磋商,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龙门景区及白马寺停车场充电机采购项目
二、政采编号:洛政采代〔2018〕227-1号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型号规格
产地
制造商名称
(全称)
数量
1
充电模块
盛弘电气SER75015K
15KW
深圳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144
2
一体式直流充电机
盛弘电气SEV750/480Y2
360KW
深圳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6
四、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7月27日
五、磋商评审日期及地点:
日期:2018年8月1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评标三室
六、磋商小组名单:丁晓峰(组长)、王赟、胡雪朝
七、成交人名称及地址:
名称: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白路1002号百旺信高科技工业园2区6栋
八、成交金额:壹佰贰拾万元整(¥1200000.00元)
九、公告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洛阳)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十、公告期:2018年8月17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一、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二、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三、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11000元,由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向本代理机构支付,成交供应商无需支付。
十四、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名称:洛阳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2号辅楼
联系人:胡雪朝
电话:0379-63626091
十五、采购代理机构(总公司)名称、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名称: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宝龙城市广场一期8号楼2201室
联系人:蒋婷
电话:0379-80873637
电子邮箱:jianzhidaly@163.com
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7日
洛阳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龙门景区及白马寺停车场充电机采购项目磋商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