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凤泉湖引黄调蓄及配套工程(一期工程)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开标会议于2018年08月15日15时(北京时间)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7开标室准时召开。
一、 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新乡市凤泉湖引黄调蓄及配套工程(一期工程)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
项目编号: 新交GCZB-2018-0465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 袁宾、刘国富、赵文学、宁玉清、李玉霜
三、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嘉德林业园艺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地址: 郑州市金水区劳动路350号1号楼3单元31号
投标报价: 478000元
工期:2018年8月25日前完成
拟派项目负责人:孙小茹
证书编号:B16110900014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绿博林业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郑花路65号517室
投标报价:475000元
工期:2018年8月25日前完成
拟派项目负责人:李伟
证书编号:C11304130900009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润友林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俭学街2号院2号楼(启迪之星金水创业园)3层308
投标报价:479800元
工期:2018年8月25日前完成
拟派项目负责人:黄海燕
证书编号:C09071160909525
四、评标结果公示期:
2018年08月16日至2018年08月20日(不少于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及收费金额:
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及收费金额:参照国家标准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招标代理服务费8000元。
六、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七、项目发布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7月23日
八、发布媒介:
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九、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新乡市水利局
联系电话:0373-2079606
十、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乡生态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新乡市
联系人:郭立忠 联系电话:1356989164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与中兴南路(站南路)交叉口向北200米凯利国际中心A座28楼
联 系 人:刘兴辉
电 话:0371-56505020 15937165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