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信息 > 招标公告> 正文

郸城县秋渠乡于寨行政村扶贫项目招标公告

浏览量:2463  发布时间:2017/6/5 15:32:00

郸城县秋渠乡于寨行政村扶贫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郸城县秋渠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就郸城县秋渠乡于寨行政村扶贫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郸城县。  

2.2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包括的全部内容。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并有证明材料;  

3.2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其中,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应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时间);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7年6月5日— 2017年6月9日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4:30时—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周口市周口大道与庆丰街交汇处昌建新世界B座17楼);  

4.3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购买。投标人应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及资格要求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及其他证明性文件。  

(上述证件均需提供原件,留复印件一套,其中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5、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5.1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3 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开标有关信息  

6.1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3 其他有关事项:各参与本次招标采购的投标人需派代表参加开标会议。  

7、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郸城县秋渠乡人民政府  

联 系 人:郭先生    

电    话:13781210981  

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0394-8698566  

8、监督人                         

监督部门:郸城县人民政府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    话:0394-3298829  

9、其他应说明事项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等相关媒体同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