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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黄县2017年“气代煤”燃气取暖设备供应商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浏览量:3126  发布时间:2017/7/11 17:58:00

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五项“供应商所投产品品牌需为国内品牌,每家供应商只允许投一个品牌的燃气取暖设备”现变更为“每家供应商只允许投一个品牌的燃气取暖设备”。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中品牌要求以“每家供应商只允许投一个品牌的燃气取暖设备”为评审标准。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内黄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