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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河海棠华庭二期施工

浏览量:2270  发布时间:2017/7/11 19:39:00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为滨河海棠华庭二期施工 ,已由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豫郑经技房地【2016】1836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郑州海棠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经开第十八大街以东、经开第十九大街以西、经南九路以南、经南十路以北; 2.2 规 模:建筑面积约为115760.19平方米,其中包括:2#、3#、5#、6#、7#、8#、9#、10#、11#、12#幼儿园、13#(社区综合用房)、15#(商业)、17#(开闭所)、19#(入口岗亭)物业、地下车库;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 2.4 工程质量:合格; 2.5 标段划分:共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贰级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无在建证明,且需提供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证明;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5财务要求:不存在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6需提供有效的人民检察院开具《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应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等(开具日期为有效期内),本项目不接受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报名; 3.7 本项目不接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投标,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打印网页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 3.8报名结束后,通过报名的单位需按要求到郑州高新区人民检察院接受廉洁资格审查,只有通过廉洁审查的投标人才能领取招标文件,廉洁审查表电子版报名时请与代理公司联系领取。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7月11日至 2017年7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招标文件费每份1000元/每份,售后不退。 4.2 报名地点:在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心怡路康宁路交汇处德威广场12F)持本公告要求的资料报名。 4.3 报名携带资料 4.3.1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4.3.2 营业执照、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4.3.3 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证明,且需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关系和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4.3.4 《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3.5 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以上资料要求报名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装订成册,相关证明、证件等,报名时均须按要求出示原件,原件必须与复印件一致,否则视为报名无效,本项目不接受网上报名。(以上资料除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不需提供原件,其余均需提供原件备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媒介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海棠置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街与心怡路交汇处向东200米德威广场12F 联 系 人:陈先生、谷女士 电 话:0371-859677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