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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避难场所标志牌制作安装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结果公示

浏览量:2039  发布时间:2018/8/9 16:35:00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灵宝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的委托,就灵宝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避难场所标志牌制作安装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谈判,按规定程序于2018年8月07日进行了谈判。根据谈判委员会提供的谈判报告,现将本项目的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灵宝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避难场所标志牌制作安装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

二、项目编号:灵公资采[2018]123号、灵财竞谈采购[2018]151号

三、项目简要说明:在灵宝市文化活动中心体育场、金水湖公园等13处安装避难场所标志牌(详见谈判文件和清单)。

四、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2018年7月30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五、谈判信息:

1、谈判日期:2018年8月07日

2、谈判地点:灵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宝市金城大道信用联社12楼)

3、谈判小组成员:董玉霞、王成博、赵红卫

六、成交人:

灵宝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避难场所标志牌制作安装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

成交人:河南省金城黄河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82000.00元

七、代理费用收费标准:

按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计价格)(计价格[2002]1980号 )文件及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规定计取。

八、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招标人:灵宝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5239808810

监督部门:灵宝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0398-8866965

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灵宝市天瑞大酒店八楼(函谷北路与荆山路交叉口)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398-6198009   13253983779                                                            

各响应人对以上谈判结果如有异议,请于本谈判结果公示公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一并递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