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虞城县利民镇乔庄村扶贫冷库建设项目
采购编号:虞财采购【2018】164号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二、 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2018年8月1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同日发布。
三、评标信息
谈判日期:2018年8月8日上午09:00整
谈判地点:商丘市神火大道与八一路交叉口西南角数码港709会议室。
谈判小组成员:苗振宇、孙红宾、郑群。
四、中标信息
成交供应商:河南林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 标 价:850299.00元
法定代表人:刘英伟 联系人:吕康周 联系电话:18037733868
地址:林州市原康镇政府院内南二楼
项目经理:王乾 注册编号:豫241161607651
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的规定,按相应招标类型及整个服务周期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 虞城县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虞城县
联系人:崔主任 电 话:0370-3112801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街与心仪路交叉口维斯顿广场12楼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370-2555006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如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公司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018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