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委托,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卷宗扫描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
采购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卷宗扫描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采购项目编号:郑港财采公开-2018-7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投资规模:约700000元
采购内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卷宗扫描服务
二、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18年07月17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8年08月07日
评标地点: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航海路兴华南街西北角升龙8号院B座21层2118评标室
评标小组成员:赵全喜、王庆明、王佳、刘寅、徐文玉
四、评标结果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卷宗扫描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中标人:河南领航信息系统集成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金额:0.69/页
服务时间: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质量: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单位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15号14层1402号
五、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规定计取。
2、收费金额:10350元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港五路与郑港二街交叉口东北角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方式:0371-86198672
代理机构: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航海路兴华南街西北角升龙8号院B座21层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18903836613
各参与投标的投标单位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须在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电子邮件均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谨对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表示感谢!
公告期:1个工作日
2018年08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