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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17年度新建生活垃圾转运站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浏览量:1817  发布时间:2017/7/11 17:04:00
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17年度新建生活垃圾转运站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GZB-2017-102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17年度新建生活垃圾转运站项目(一期)已由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展改革规划局以 鹤示范发改【2017】3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国土建设环保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17年度新建生活垃圾转运站项目(一期)

2.2建设地点:燕山路与乌江路交叉口西南角;富春江路与燕山路交叉口东南角;:六盘山路与新安江路交叉口西南角。

2.3投资概算:约210万

 2.45招标内容及规模: 新建3座垃圾中转站带公厕(两者合建),均设置1台压缩设备;总建筑面积约520㎡,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5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2.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7质量标准:合格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中级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 120 天内,有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任职变更事项的应 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并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相关证 明材料。

3.4企业近三年(2014年-2016年)内承建过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份;

3.5投标人须提供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有效期内的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及委托代理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07月12日 - 2017年07月18日在《鹤壁市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hebi.gov.cn/tpfront/)、《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网站附件下载:【附件一:招标文件,附件二:图纸、附件三:工程量清单】。

4.2招标控制价:1867056.60元。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08月03日09:30点;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二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鹤壁市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国土建设环保局  招标代理机构: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李女士                   联   系   人:     史女士           

电    话:    0392-6875775                  电        话:     0392-6620015      

  2017 年0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