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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县人民法院台式计算机采购项目(二次)-结果公告

浏览量:2422  发布时间:2018/8/6 20:57:00

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卢氏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就卢氏县人民法院台式计算机采购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谈判,现将本次谈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卢氏县人民法院

二、项目名称:卢氏县人民法院台式计算机采购项目(二次)

三、项目编号:卢采购(2018)第524号

四、谈判公告发布日期:

2018年07月22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卢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五、谈判信息:

谈判时间:2018年08月06日10时30分

谈判地点:卢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谈判小组名单:南海江、刘思勉、赵春花

六、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卢氏县得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卢氏县休闲路中段2号楼1楼

成交金额:大写:贰拾肆万贰仟伍佰元整

(小写:¥242500.00元)

成交内容:见附件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10日历天

法定代表人:贾亮

项目负责人:王兵

联系电话:0398-2259170

七、代理服务费:

按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规定下浮30%向中标人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3637.50元

八、发布媒体: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卢氏县人民法院

地址:卢氏县城关镇翰林路北段

联系人:杨川阁

联系电话:13707647312

招标代理机构: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娟

电话:15839880880

地址:郑州市航海路第六大街商鼎创业大厦511室

地    址:郑州市航海路第六大街商鼎创业大厦511室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附件.doc